跟大部分的女人一樣,我有很多朋友。 跟女朋友談天是一件樂事。
看書也是樂事。 看書就等於我跟書的作者聊天,當然,我聽的多; 就是我講,也是自說自話。 我現在也是自說自話。 哪怕是張愛玲還是許子東,是俞平伯還是史景遷,是郁達夫還是木心,甚至是曹雪芹,Somerset Maugham, 也要和我侃侃而談。 厲害吧? 儘管是一廂情願。 當我覺得他們的話多麼的有意思,我感到雀躍,和作者“相處”的時間是一段一段的快樂時光。 每當看完一部好書,把書放上書架時,心裡就感到莫名的失落,好像你跟朋友談得高興時要分手,悵悵! 於是,很多時候不把書馬上放回書架,要抱在懷裡細味一下作者剛才說的, 戀戀不捨。 是悵然,也是快樂。
偶然看到一本劣書,覺得作者胡說八道,或是嘰哩咕嚕極為沉悶,可以把書丟開,就是花錢買回來的書,扔掉它也不過是浪費了幾個錢。 我想這是世上最容易甩掉的不快樂。
最沒意思的是看完書要做讀書報告,或是要考試。 又或是數著看了多少部,花了多少時間看完一部,都是沒意思。 好像保險經紀去結識朋友,最終還是想著能賣出多少份保單。 張愛玲說只有無目的的愛才是真的。 所以,我想很多大學教授,作家,老師,學生在書的世界裡不一定比我快樂。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小學生看完了書要做worksheet,說是鼓勵小朋友看書。 要是我小時候看書要有所交代,我可能不會跟書做朋友。
我又不喜歡參加有系統的book club,要介紹好書,有reading list,按時讀完,要參與intelligent discussion,要開拓視野,讀不想讀的書, my god! 當然,這是精益求精,書友互相鼓勵,互相交流,互相比拼。 這可能是一種『進步』的讀書方式, 但我不喜歡。 書是我的朋友,我和我的朋友相處不要這麼aggressive。 安靜,快樂,有悟性就好。
當然,人要相互交流,我也喜歡跟朋友談書。 我幸運,給我碰上個“同類”,相逢不怕遲。 朋友於看書有共同的興趣,有互相欣賞的悟性,有無窮無盡的話題,相聚時會像深山裡的溪澗一樣的激盪,清涼。 但這樣的朋友不好找,有一個已經是快樂以外的快樂。
要是談的不多,手上各捧著各喜歡的書,沒有話題,但相知,這又是另一種境界。 這是我和我的另一半的私人天地。
看了一部好書,著了迷。 因為著了迷,又找相關的書看,綿綿不斷。 能與所愛的人在一起,是幸福。 能不斷的看自己喜歡的書,不斷的著迷,也是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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